2010年7月31日 星期六

時間的密語。


Dear,


星期六的夜晚突然開始下起靜靜的雨,把iPod關掉,讓雨聲獨自在房間裡徘徊,閉上眼試著讓自己與外頭的黑暗融為一體。

彷彿浪潮的週期一樣,我的生活裡湧入了更多人,那些興奮與熱情。我變成了過份熱心的傳教士,不停地向別人訴說,然後也不斷地被誤解。總不喜歡解釋,一但開始就會沒有完沒有了。只是喉嚨裡卡著什麼,唯有透過這個方式才能止痛。於是咖啡桌旁人們的動作趨慢,彷彿慢動作般的微笑,蹙眉,尖叫。我坐在一旁端看著自己的眼神,是如此清澈,也如此空洞。

常想起十九歲時候的事。星期天下午小房間的窗外,水泥牆映著鄰座公寓的影子,還有偷溜進來的茶色小貓,樓下情侶吵架聲,浴室水龍頭沒鎖緊,水聲滴落著,配合時鐘的速度,電台播放David Tao的沙灘,還有只待過一晚的淡水海岸。

我在別人的記憶裡不曾老去,永恆的青澀成了古老的靈魂。

某個感到焦慮的夜晚,可以找個人喝酒,安安靜靜地喝,什麼都不用談。按完了電話簿裡312個人名,更強烈的失落感把我拉入那泥沼。同學、工作夥伴、店員、鄰居、情人、前女友。把這些名稱拭去,才發現我沒有朋友。即使我已經任性到了無可救藥,身邊的人總是對我不變的親切,而我竟然也能夠做出適當的回應,看上去是沒得挑剔的風景。但在那片豐潤的溫柔當中,我卻完全無法感受到真實的觸感,取而代之的是溫度更低的寂寞。

愈是用力地大聲疾呼,得到的事實卻是愈明確:沒有人能夠明瞭這一切,那些令我感動的存在,生活中微小迷人卻不再現的光景,或是純然的孤寂。沒有任何一個人認真聽我說的任何一句話,就像朝深潭裡投入一顆小石子一樣。

我只能重複地讀著村上春樹,米蘭昆德拉,卡爾維諾,或是看不下百次的舊電影。唯有被那些更巨大的孤獨包含著時,我才能止住它所帶來的冰寒。

是不是僅剩這些回憶可以讓我平靜?

如果生命的本質是孤獨的,那麼它一定就是高聳而美麗,彷彿全知般地將我包圍,動彈不得,連呼吸都難過。試著向前看,那未來離我如此之近,龐大的程度連眼睛都刺痛了起來。

沒有一個擁抱能夠讓我寬慰,也沒有一句話能夠讓我解脫。而「死」就潛藏在我的生活裡頭,緩緩地向我剝削著。No time like the past。我在夢中囈語。

妳的吻彷彿冬天的第一場雨,濕冷,輕盈,充滿著哀傷。

後來我們都哭了。




























Dear:

一出門的時候,外面的空氣正浸泡在一股輕微的冷冽當中。天空沒有什麼雲,清澈地像塗了兩層腊似的美麗。

秋天就像餐廳的服務生一樣,穿著得儀,禮貌體貼,但當回想起來的時候,多半只會提到餐廳的裝飾好看與否,餐點合不合味口,而這就是冬天,同目的地般的印象與存在。所以我喜歡秋天。它像低調、演技紮實的配角,永遠默默地耕作自己的田地。你可以在它身上看到夏天喧鬧的陽光,有些失溫,還有冬天將至的木訥表情,沒有大衣。

記憶真是個不可思議的東西。

當我們還在彼此身旁的時候,我努力地試圖要記下些什麼,留下的總是濃烈、極端的、容易被刺傷的片斷。而我現在擁有的,不過就是經過風乾之後殘存的記憶的背影,而那背影總會在某些時刻出現,伴隨著四周倏然而靜的空氣。排隊買甜甜圈,望著街口的草地發呆,或像是現在,一邊吃著巷口賣的過鹹的飯團,一邊寫著這些文字的時候。

即使如此,那些我們曾經共同度過的日子,怎麼說都只是不堪回首。除了擁抱所帶來的溫暖之外,其他就像折騰過幾巡的犯人般狼狽。或許這是自己個性的延伸,相處時過於冷漠,分開後卻過份急切。

「我覺得你這輩子一定是孤獨地度過的」

妳曾經這樣對我說。那是個冬天的早晨,妳的眼睛仍被剛剛的夢境給拉扯著,頭髮有壓過的痕跡,左手沒有慣戴的飾品,在陽光下顯得異常白淨。我只是顧左右而言地,抱怨早餐的咖啡怎麼還沒來。

而現在想起這句話,與其說是印證,不如說是詛咒。無論我用雙手如何地環抱著什麼人,中間總隔著一段的冰冷。就如同妳說的,在我心的外圍有著堅硬的殼,沒有人進得去,只能朝它扔石頭,聽著悲哀的回音。

我想起了K。如果他還在的話,或許我會過得好些,妳一定也是。可惜什麼都沒有。我對妳所擁有的,剩的僅是很久以前曾讀過的書,角色的名字忘了,只記得些零星的畫面。

當記憶之潮的浪聲消失,我才能描繪那一切,彷彿在無人的風景裡,一點一點鉅細靡遺地將它們都畫下。房間裡Dinah Washington的歌聲滲雜了奇怪的背景音。垃圾車的音樂是現實的警鐘。今天有資源回收,就此擱筆。

Nobody knows.




















車站周圍的街道仍然熱鬧,或許該稱為擁擠。城市已不再像之前那般令我產生排斥的厭世感,好感也沒增加,只是習慣而已。

Dean坐在我的右側,剛把吸完的煙捻熄。我的手上拿著喝了幾口的可樂娜。左方的便利商店人們正忙著進出。馬路上計程車司機招呼著幾個頭髮理得極短的年輕人。我們看著,不由自主的會心一笑。我們並沒有再多聊什麼,都說了差不多了,在那四百多天的日子裡。好像經歷了許多人生的冷暖與苦樂似的。

即使它僅是個停損點。

就像故事要結束,想起了許多不可能忘記的事。駕二次大戰卡車海灘遊樂,百位裸男歡樂共浴,兩次生日。雖然那對其他人而言,只不過同肥皂劇般的場景與畫面,但我們卻在那裡不停地尋找出口,希冀著什麼不太可能出現的奇蹟。

「等了這麼久,就只是為了這張薄薄的紙。」Dean 開口。

「不過總算拿到了嘛...」

「前陣子我不是放了好長一段假嗎?終於領悟到,過了這個關卡之後,如果沒有仔細盤算時間,一下子三十歲就到,一下子可能也四十了。以前還有很多身份的藉口,現在開始要對自己負責呀...」他難得的若有所失的口吻。

「未來會一直來、一直來」

「是誰說的?」

「王家衛。」其實是林正盛,不過 Dean 很少看電影,大概不認識他吧。

或許接下去的路途上仍會遇上許多狗屁倒灶的事,但「如此這般」狗屁倒灶的,是不會再出現。他拿起了罐裝的海尼根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提起了右手上的玻璃瓶,兩個物體發出了輕微撞擊聲。

「祝...身體健康!」我說。

「鬼勒,早生貴子比較實際吧!」

「我看是你比較快啦!」他可能也很明瞭,這不是揶揄他的話。

我們帶著空酒瓶站了起身。

「以後開車沒有蜂鳴器還有警示燈,憑你的技術,還是騎腳踏車就好了」他挑著眉像叮嚀什麼似的補了一句。

「去...彼此彼此啦」我推了他一把。

道別之後,他跨進了馬路,走向火車站。一邊講著手機,一邊快速地被人群給淹沒。對於在紅綠燈前等待的人們,明天就只是明天而已,沒有任何的好與壞。對我而言也是如此。身份不同罷了。還是一樣喝咖啡什麼都不加,心情浮躁時就會偏頭痛。最大的差別在於接下去的每個「明天」,醒來之後再也不會見到這群男人了。

踏上巴士,身後的霓虹燈仍用著這個城市獨特的方式閃爍著。我想起了什麼人的臉龐,那像是目的地般地浮現在我的腦海。

我以為,忘了跟誰說再見。

是,或一點也不。


















拍照是一件令我開心的事,那是一種自我展演、與群眾共振的特殊體驗。

但當自己都沒法從作品之中感覺到純粹的熱情時,好像就該停止,因為再做下去或許連自己都會迷失在光影色彩當中,而忘了最珍貴的東西。

即使到了東京也提不起勁拍照(甚至連念頭都沒有),錄了七個小時的影片也不知何時才可以剪成那部自溺的music video。於是我意識到自己現在正走到了創作的沙漠路段(那似乎也不是瓶頸)。

在沙漠裡如果要生存下去,必須要有幾近偏執般的勇氣往前走,相信自己所信仰的信念。假使靈魂就這麼死在沙漠裡,其實生活還是可以繼續過,不是那麼嚴重。只是某天早晨醒來時會發現,自己失去了什麼,是種模糊的感覺,然後它再也不會回來你的身邊。

趁著下雨的午后在公館的咖啡店跟Una聊了許久,之後我跑到了誠品買了自己的第九台相機(那台HOLGA是他們的最後一台,像命中註定的一樣)。原來該珍惜的是每張照片所帶給我的生活意義,是簡單直接的,是不可預測的,而不是大量地複製別人的美感。

所以除了看書寫字之外,最近什麼都不做,彷彿又回到那個被人笑稱是文藝青年的時光。很多時候就在房間裡,連音樂也不放的情況下一連讀好幾個小時的書,或者像被閃電打到一樣地寫了好幾頁的文章。文字總是可以讓我感到舒暢與溫暖,是別人寫的也好,或是自己寫的也罷,在那一吸一吐之間,生命本身的真實面貌會展現在眼前。

而沒有什麼比「看清楚自己然後接受他」這件事還要來得愉快。

Le voyage.



「你認為你的人生是什麼顏色的呢?紅色,黃色,綠色,還是灰色?
 在我的感覺中你是近乎於海水般美麗又溫暖的寶藍色...」D.



出了異地的機場大門,思緒裡第一個冒出來的,常不是該找什麼交通工具,而是要買明信片,因為總希望對方收到明信片的時候,我們的距離還在。於是在一整天的舟車勞頓之後,馬不停蹄地開始把筆記本上的人名翻出來,一一對話。

看著紙上那些不甚熟悉的筆跡,卻又忘不掉的名字,一邊想像著他們現在的模樣,才發現是不是,我們已經錯過了彼此許多。普通時候連一通電話都不知道該怎麼撥打,似乎只有在遠遠地望著對方的此刻,才可能侃侃而談,或是一句簡單卻異常誠懇的問候語,因為手寫的文字一直是比一通三塊錢的簡訊要來得有溫度。

有一段時間常常收到明信片,從冷門的埃及到已經可以貼滿半邊牆的紐約,你可以感覺到那時候大家都在經歷一些人生的抉擇,透過明信片你跟他們一同渡過那些快樂與憂傷。

接著再過幾年,明信片漸漸少了,結果是喜帖變多了,除了祝福之外,你也知道你將會開始從他們的人生中淡出,像漸暗的舞台燈光一樣,因為他們已從那些巨大的抉擇裡蛻變,或者從自我放逐中找到了回家的路。

只留你一個人在荒野裡繼續書寫著陌生的風景,然後,將這些文字蓋上郵戳,悄悄地塞進他們擁擠的生活。

Not about fashion.



在我們討論Fashion這個字眼之前,已經沒有真正的Fashion。

他原是美麗出眾的男子,自戀之餘又有些乖僻 。曾幾何時,人們發狂地愛上他的面孔,複製並四處張貼。咖啡廳、茶店、小 販,大賣場的內衣車籃、建築物與髮廊。他成了各行各業的救世主、神主明牌 。告訴他這些張冠李戴現象讓我做噁,他卻一笑置之。不必在意詞藻的對錯與 否,儘管留意下一季哪個設計師準備讓我們驚豔。

關於時尚。我到底能寫些什麼?是從十來本的雜誌裡,消化反芻後所 吐出來的殘渣,還是網路上二十四小時不停輪播的各城fashion show,卻擔憂 秀場精心安排的音樂讓我分心,忘記動筆。
想打電話給Paul Smith,看他需不需要另一個助理提包包,或者應徵他在 Mayfair古董街Albemarle Street 傢俱店的店員。但我沒有足夠的經費付長途 電話,英國腔的英文也不夠道地。


「我唯 一不太懂的地方是,人們拿著我的臉到處賣笑,談到我的名字時,卻一臉事不 關己的冷漠表情?」他吸了一口煙,一邊又在紙上畫些草圖。


我完全可以理解。Hedi Slimane為Dior Homme設計了小一 號的男裝,連Karl Lagerfeld都為它而瘦身。當然,身邊每個穿著窄版西裝外 套的男人,大概也不認識Hedi Slimane,但他會告訴你,不這樣穿就等著回收 淘汰。

那是超大型的滾筒攪拌機,裡面有酒 精與音樂,還有無聊的「名牌與設計師」連連看遊戲紙。他們樂此不疲。


我寫不出時尚,因為我的城市裡沒有人在意 。大家穿著偽善的華服,翹著二郎腿吃鹽酥雞,一邊說著Burberry新上市的手 提包,一邊大口地喝珍珠奶茶,去冰,半糖。


或許有天我該離開這裡,拋棄墨水過多的鋼筆,去找Peter Lindbergh 拜師學藝。請先讓我蘊釀旅行前的感傷,然後,我們再開始討論時尚。